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该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37题)

admin2018-04-20  32

问题 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该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37题)

选项 A、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齐某参加
B、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
C、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护
D、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A项:《最高法解释》第183条第2款:“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齐某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可以被通知参加庭前会议,但并非必须通知其参加,所以A项错误。
    B项:《最高法解释》第280条规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2)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本案齐某的职务是信贷科长,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诉讼代表人,并非银行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对其适用拘传,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故B项错误。
    C、D项:《最高法解释》第281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开庭时,诉讼代表人席位置于审判台前左侧,与辩护人席并列。”齐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享有被告人的权利,齐某有权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护,所以C项说法正确。同样,齐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也享有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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