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初秦先生与何女士离婚,女儿玲玲归何女士抚养,2007年12月玲玲将同学小玉打伤,需赔偿医药费1万元,何女士因下岗生活困难,仅能承担4000元医药费,则秦先生( )。

admin2010-11-20  37

问题 2007年年初秦先生与何女士离婚,女儿玲玲归何女士抚养,2007年12月玲玲将同学小玉打伤,需赔偿医药费1万元,何女士因下岗生活困难,仅能承担4000元医药费,则秦先生(       )。

选项 A、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己与何女士离婚
B、不承担赔偿责任,因玲玲归何女士抚养
C、承担5000己的赔偿责任
D、承担6000元的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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