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14-04-28
25
问题
下列关于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对第三者的代位求偿权
B、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求偿权的,不影响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C、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D、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对第三者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答案
A,B,C,D
解析
依《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本题A项正确。第61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既然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自然不享有代位求偿权,故本题C项正确。第61条第2款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据此,本题B项正确。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据此,本题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t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商店老板甲要派两个雇员去采购货物,但是临时人手不够,只有乙可以派去,乙的弟弟丙刚好在场,看任务也很简单,便主动提出义务帮忙,甲也没有提出反对,乙、丙一同上路,在途中发生车祸。乙、丙被于驾车撞伤,经鉴定丁承担主要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原告举出一张受伤部位的X光片作为证据,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
和风百货公司与程程服装公司买卖合同争议由仲裁机构进行了仲裁,仲裁裁决由某区人民法院执行。和风百货公司派人围攻法院执行人员,造成执行人员一人轻伤一人重伤。对和风百货公司的行为可以进行何种处理?
公民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时儿子丙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保险公司为丁。下列有关本事例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蓝天工艺品厂是古城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蓝天工艺品厂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而退出公司的情形有:
A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履约,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丙公司该以谁为被告?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的违章驾驶造成王某与李某的两车相撞,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全部股份作价20万元转让给丁。对此,甲、乙均表示同意转让,但均愿意购买,甲的出价为20万元,乙的出价为18万元。因公司章程对此未有规定,则丙所持股份应如何处理?()
茂发公司依据与天作大厦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责令天作大厦承担因提供的承租房屋内电压不稳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8万元。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天作大厦请求北京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效力。此
随机试题
通常用改变淋洗液浓度的方法优化分离条件。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成立的原则是【】
患者,女性,60岁。近半个月来皮肤巩膜黄染入院,患者无发热、无疼痛。血红蛋白>65g/L。B超示:肝内胆管及肝外胆管明显扩张,下段胆总管显示不清,胰腺未见明显异常。为明确诊断首选的诊断方法是
HIV对下列哪种理化因子不敏感
乙型肝炎患者血清中不能被检测到的乙肝病毒标记物为()
病原体侵袭人体后,不出现或仅出现不明显的临床表现,但通过免疫学检查可发现对入侵病原体产生了特异性免疫反应,应称为
患者男,31岁,胸部外伤,右6~7肋骨骨折,呼吸极度困难,发绀出冷汗。检查BP65/40mmHg,右胸饱满,气管移向左侧,叩诊鼓音,颈、胸部有广泛的皮下气肿,处理应首选()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导游人员文娱能力的作用?
教师所具有的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属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