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德罗河是一条依次流经甲乙丙丁四国的多国河流。1966年,甲乙丙丁四国就该河流的航行事项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05年底,甲国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能按照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

admin2014-06-10  58

问题 菲德罗河是一条依次流经甲乙丙丁四国的多国河流。1966年,甲乙丙丁四国就该河流的航行事项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05年底,甲国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能按照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束,任何外国船舶进入甲国境内的菲德罗河段,均须得到甲国政府的专门批准。自2006年起,甲国开始拦截和驱逐未经其批准而驶入甲国河段的乙丙丁国船舶,并发生多起扣船事件。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卷一/2008年第98题)

选项 A、由于乙国未能履行条约义务,因此,甲国有权终止该条约
B、若乙丙丁三国一致同意,可以终止该三国与甲国间的该条约关系
C、若乙丙丁三国一致同意,可以终止该条约
D、甲乙两国应分别就其上述未履行义务的行为,承担同等的国家责任

答案B,C

解析 国际法中,条约必须遵守是一项基础性原则,对于一项有效条约,各当事方必须按照条约的规定,善意地解释条约,忠实地履行条约义务。任何当事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条约的规定,不得从事违反条约目的和宗旨的任何活动,除条约法设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废弃条约规定的义务。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当事国一方违约时,他方可以终止该约或暂停条约作为对对方不法行为的一种对抗,必须满足必要和成比例原则,一方并不严重的违约不能导致另一方的废约。本题中,对于乙国未能及时维修航道的行为,不能构成终止条约的必要和成比例理由。甲国首先应敦促其履行义务,而不能借口废除条约。甲国以此理由提出终止条约,并单方面采取强制行动的行为,没有条约法的根据。故A选项错误。
    甲国政府片面实施强制行动,并扩展至其他缔约国,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但甲乙两国的责任并非同等,而是应就其各自的不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D选项错误。
    甲国政府的行为构成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所规定的重大违约情况,《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因一方违约,缔约他方有权终止或暂停施行该条约的重大的违约情况包括:
    (1)条约当事国一方非法片面终止条约;
    (2)违反条约规定,且这项规定是实现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所必要的。多边条约当事国一方有重大违约时,其他当事方有权以一致同意,在这些当事方与违约方的关系上,或在全体条约当事方之间,全部或部分停止施行或终止该约。因此,本题中,对于甲国的行为,乙丙丁三国有权与甲国终止条约关系,也可以选择在所有当事国之间终止条约关系,即终止该条约。故BC两个选项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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