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官在主持开庭审理某一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与律师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律师对此提出异议,遭到法官拒绝后当即退庭。检察官对正走出法庭的律师说:“你要小心点。”事后,律师担心遭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上述案例中,法律
法官在主持开庭审理某一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与律师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律师对此提出异议,遭到法官拒绝后当即退庭。检察官对正走出法庭的律师说:“你要小心点。”事后,律师担心遭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上述案例中,法律
admin
2009-03-19
31
问题
法官在主持开庭审理某一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与律师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律师对此提出异议,遭到法官拒绝后当即退庭。检察官对正走出法庭的律师说:“你要小心点。”事后,律师担心遭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上述案例中,法律职业人员存在的不当行为有哪些?( )
选项
A、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的行为
B、律师退庭的行为
C、检察官对律师的言行
D、律师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行为
答案
1,2,4,8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职业道德。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2条规定,A选项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的行为属于不当行为。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8条规定,律师在异议遭到拒绝后当即退庭,未能庄重、耐心对待委托人和司法人员,也属于不当行为。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检察官对律师说“你要小心点”,明显属于不当行为。根据《律师法》第29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D选项也属于不当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r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李老汉私房菜”是李甲投资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关于该企业遇剑的法律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法考真题]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
甲为躲避债务一走了之,5年后妻子乙申请宣告死亡,乙和丙结婚1年后离婚,7年后甲归来。此时,关于婚姻关系表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9年法考真题]
1999年5月12日,底某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协议,底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定于2000年5月12日返还。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合同签订后,王某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2000年5月12日底某却没有还款。
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依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法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我国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是:()。
在行政诉讼中,裁定不能适用于下列情况( )。
随机试题
在节流膨胀过程中,由于气流经节流装置时速度很高,可以近似地看做是()过程。
神经纤维传导兴奋有什么特征?
SE序列的相位一致是指质子群所有质子
本病例应诊断为本病应与何病相鉴别
男性,外伤后致胫腓骨中1/3骨折,手法复位后,长腿石膏管型外固定。4周后,石膏管型于膝部有折断,未给处理,3个月后x线片复查见骨折略有移位,骨折线清晰。影响骨折愈合的最主要的原因是
房地产经纪人仪容仪表的三个基本原则是()。[2009年考试真题]
福建海运自古发达,元时()为世界大商港之一。
某国游客在中国旅游期间自然死亡,按有关规定,若死者家属或()要求解剖,我方可同意,但必须有他们签字的书面请求。
简述教师进行教学设计必须了解学生、知道学生的情况的原因。
10WaysObamaCouldFightClimateChange[A]OneofthebiggestsurprisesofPresidentBarackObama’sinauguraladdressonMonda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