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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真题)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关系。
(2014年真题)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关系。
admin
2017-08-16
31
问题
(2014年真题)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关系。
选项
答案
二者的相似点:都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都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二者的不点:(1)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的规定,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可见,间接故意的认识程度较高。(2)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愿的。因此,行为人为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往往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并且也有避免危害结果的客观根据。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即危害结果发生也罢,不发生也罢,都不在乎,甚至纵容危害结果发生。因此,行为人对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往往持消极的态度,并且没有避免危害结果的措施和根据;或者纯凭侥幸。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犯罪故意、犯罪过失。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都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也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二者在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上又有明显的不同。希望考生认真理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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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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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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