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小明的父亲与小明约定,如果小明考上大学,就给小明买一台电脑。该约定属于( )
小明的父亲与小明约定,如果小明考上大学,就给小明买一台电脑。该约定属于( )
admin
2021-11-18
51
问题
小明的父亲与小明约定,如果小明考上大学,就给小明买一台电脑。该约定属于( )
选项
A、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
B
解析
条件与期限的关键区别在于: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期限是一定会发生的。本题中,小明能否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可能考上也可能考不上,所以是条件,不是期限,A、D项错误。根据条件对法律行为所起作用不同,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在条件成就时法律行为发生效力,解除条件是在条件成就时,法律行为失去效力。本题中,小明考上大学,购买电脑的法律行为才发生效力,所以是延缓条件,因此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n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行为人欲杀甲而向甲开枪,结果既杀死甲又伤害了乙,这属于()。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
【案情】2014年2月1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甲公司购买乙公司100台A、B两种型号的办公电脑,货款分别为30万元、40万元。双方将于2014年6月1日正式签订书面购销合同,为保证将来成功订立合同,甲公司交付于乙公司5万元定金。至2014年6月1日,
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业务员赵某到贵公司采购高级实木材料,请予以接洽)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高级实木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赵某见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由于甲公司需要这批铝材,
甲、乙双方于4月2日约定:甲向乙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3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所有,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继续利用此房经商,则应该于甲最后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5
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l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
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
随机试题
如何加注制冷剂?
电影《叶问》的导演享有哪一项权利?()
人民法院在奉命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时,将执行死刑现场的有关情况予以记录的文字材料,称为
人体中最硬的组织是
对老龄旅游者的导游服务是()
张老师在上《诗情画意》一课时,从用笔、用墨、勾线、画枝、添叶、渲染等步骤详细讲解并逐步示范,使学生对树的画法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张老师在此处运用的教学方法是()。
犯罪预备的特征有()。
______是进度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A.决定是否对进度的偏差采取纠正措施B.定义为产生项目可交付成果所需的活动C.评估范围定义是否足以支持进度计划D.确保项目团队士气高昂,使团队成员能发挥他们的潜力
下列4项中,不属于计算机病毒特征的是
Ifitwereonlynecessarytodecidewhethertoteachelementarysciencetoeveryoneonamassbasisortofindthegiftedfew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