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 )。

admin2013-01-02  32

问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   )。

选项 A、上月资产市值
B、上月资产净值
C、上月资产总值
D、上月资产平均值

答案B

解析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上月资产净值(包括上月中每个工作日的资产净值);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项审计意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ln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