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私刻了甲公司的公章,用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王某私刻了甲公司的公章,用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4-25
24
问题
王某私刻了甲公司的公章,用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公司知道了王某没有代理权后,向甲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请在20天内予以追认,不拒绝追认的视为追认”,甲公司20日内没有追认,甲公司应承担合同责任
B、甲公司明确表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C、甲公司追认的,乙公司仍有权撤销合同
D、乙公司明知王某没有代理权的,乙公司不能撤销合同
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题中王某构成无权代理,如果被代理人甲公司不追认,应由王某承担责任,并不是合同无效,所以B选项不正确。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所以A选项不正确。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追认后,善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恶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所以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l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要事件时,上市公司公告应说明事件的实质。下列所述各项,不属于上述所称的重要事件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义务?()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的法律。这是一条()。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罗马法渊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假设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在不对《香港基本法》做修改的基础上筹划制定一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任期法》,该法涉及部分关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上的一些程序问题。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任期法》,下列选项中哪些是错误的?
住所在上海的甲公司,在北京和香港都有财产。在与香港公司乙的一起纠纷中,甲乙两公司共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经该法院审理甲公司败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绝履行该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
在一次关于限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课堂讨论中,甲说:假如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不再享有担任国有公司职务的权利;乙说: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丙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
《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或一般不公开审理。关于该规定中未成年人“年龄”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Crocodiles(鳄鱼)laytheireggsandleavethemunderleavesorsand.Babycrocodileshavespecialsharpteethwithwhichtobreak
A.胃窦和十二指肠B.十二指肠和空肠C.食管D.小肠下段缩胆囊素的分泌部位是
女性,26岁,胃纳好,体重明显下降且有心悸、乏力。体检:脉搏每分钟110次,眼球突出,甲状腺弥漫性肿大,无杂音,符合下列哪一种疾病
电流强度的单位是
正常胸部CT升主动脉与降主动脉横径比约为
A.阴跻脉、阳蹻脉B.阴维脉、阳维脉C.督脉、任脉D.冲脉、任脉E.阴蹻脉、阴维脉患者,女,因流产失血过多,导致月经不调,久不怀孕。其病在哪经
债券的票面要素包括()。Ⅰ.债券的票面价值Ⅱ.债券的到期期限Ⅲ.债券的票面利率Ⅳ.债券的发行者名称
某企业2005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其中赊销占40%,应收账款周转期90天,变动成本率50%。则维持赊销业务所需的资金是( )万元。
下列各项业务中,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有()。
在教育研究的定量分析中,完全正相关的相关系数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