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建立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据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017年卷一98题)
建立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据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017年卷一98题)
admin
2021-02-25
46
问题
建立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据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017年卷一98题)
选项
A、某案承办检察官告知其同事可按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
B、某法官在参加法官会议时,提醒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某案被告家庭现状
C、某检察院副检察长依职权对其他检察官的在办案件提出书面指导性意见
D、某法官在参加研讨会中偶遇在办案件当事人的律师,拒绝其研讨案件的要求并向法院纪检部门报告
答案
A,C,D
解析
选项A正确,转递材料本身并不构成过问案件,不存在利益往来,不影响检察独立,而是方便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提出意见的体现。
选项B错误,《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四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该法官提醒承办法官考虑与案件无关的被告家庭现状,是一种不正当的言论。
选项C正确,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对其他检察官的在办案件提出书面意见,是副检察长具体指导业务的体现,与其身份相符。
选项D正确,法官在研讨会上偶遇在办案件当事人的律师,拒绝研讨案件的要求与法官身份相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h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陈述中,属于当事人主义诉讼特点的是:()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构成犯罪,但张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下列情形中,哪些应当重新计算期间?()
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了一名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持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致李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将二人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王某、赵某委托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②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③决定特赦;④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其中,应由全国人大的职权是:()
关于行政区域建置和变更权限,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鲁滨孙漂流记》享有日本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其作者是斯威夫特。()
判定级数(a>0)的敛散性.
腰髓相当于胸椎
房地产估价机构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房地产估价机构承继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2006)图示结构中杆Ⅰ的内力为下列何值?
某课题学习小组用部分生锈的废铁屑制作印刷电路铜板的腐蚀剂,并回收铜,探究过程如下:请回答下列问题:步骤①中先加入热的Na2CO3溶液,其目的是:_______。
从A、B、C、D四个图形中选出最合适的一个,使得它保持左边四个图形所呈现的规律性。
[*]
【B1】【B5】
A、 B、 C、 B本题图片是三种交通工具,因此考查的应当是交通方式,在听音时注意句中“by+交通工具”这一结构。本题句中出现的是bybus,因此选[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