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2005年10月1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0月10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10月20日承包人将工程移交发包人,但发包人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06年5月1日,承包人将发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

admin2014-05-17  23

问题 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2005年10月1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0月10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10月20日承包人将工程移交发包人,但发包人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06年5月1日,承包人将发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则利息起算日应为(  )。

选项 A、2005年10月10日
B、2005年10月20日
C、2005年12月1日
D、2006年5月1日

答案C

解析 对于因利息而产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本题中,当事人有约定,即为竣工验收后2个月,2005年10月1日通过验收,2个月后是2005年12月1日。故答案为C。因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以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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