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所有参加此次运动会的选手是都身体强壮的运动员。所有身体强壮的运动员都是极少生病的,但是有一些身体不适的选手参加了此次运动会。以下哪项不能从上述前提中得出?
所有参加此次运动会的选手是都身体强壮的运动员。所有身体强壮的运动员都是极少生病的,但是有一些身体不适的选手参加了此次运动会。以下哪项不能从上述前提中得出?
admin
2019-08-08
23
问题
所有参加此次运动会的选手是都身体强壮的运动员。所有身体强壮的运动员都是极少生病的,但是有一些身体不适的选手参加了此次运动会。以下哪项不能从上述前提中得出?
选项
A、有些身体不适的选手是极少生病的。
B、有些极少生病的选手感到身体不适。
C、参加此次运动会的选手都是极少生病的。
D、极少生病的选手都参加了此次运动会。
E、有些身体强壮的运动员感到身体不适。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概念间的关系和三段论的知识点,可运用三段论推理规则依次推理求解,但运用文氏图法求解更为迅速直观。通过观察图形可知,只有D项错误。参加此次运动会的选手都是极少生病的,而不能推出“极少生病的选手都参加了此次运动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eU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1月]一所四年制大学每年的毕业生七月份离校,新生九月份入学,该校2001年招生2000名,之后每年比上一年多招200名,则该校2007年九月底的在校学生有()。
有六位学者F、G、J、L、M和N,将在一次逻辑会议上演讲,演讲按下列条件排定次序:(1)每位演讲者只讲一次,并且在同一时间只有一位演讲者。(2)三位演讲者在午餐前发言,另三位在午餐后发言。(3)G一定在午餐前发言。(
有5名日本侵华时期被抓到日本的原中国劳工起诉日本一家公司,要求赔偿损失。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声称,根据《中日联合声明》,中国人的个人索赔权已被放弃,因此驳回中国劳工的诉讼请求。查阅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是这样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K市是重要的高科技工业城市。H镇位于K市近郊,是正在筹建中的K市卫星城市。为了发挥K市在发展高科技产业中的作用,H镇必须吸引足够的外来居民,其中包括大量高科技人才。吸引外来居民的关键措施是改建火车站。近来K市的就业机会急剧增加,就业人口中选择在近
一个美国议员提出,必须对本州不断上升的监狱费用采取措施。他的理由是,现在一个关在单人牢房的犯人所需的费用,平均每天高达132美元,即使在世界上开销最昂贵的城市里,也不难在最好的饭店找到每晚租金低于125美元的房间。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构成对上述美
一位研究人员希望了解他所在社区的人们喜欢的口味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他找了一些喜欢可口可乐的人,要他们在一杯可口可乐和一杯百事可乐中,通过品尝指出喜好。杯子上不贴标签,以免商标引发明显的偏见,只是将可口可乐的杯子标志为“M”,将百事可乐的杯子标志为“Q”
我国有2000万家庭靠生产蚕丝维持生计,出口量占世界市场的四分之三,然而近年来丝绸业面临出口困境:丝绸形象降格,出口数量减少,又遇到亚洲的一些竞争对手,有些国家还对丝绸进口实行了配额,这无疑对我国丝绸业是一个打击。以下哪项不是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
某公司员工都具有理财观念。有些购买基金的员工买了股票,凡是购买地方债券的员工都买了国债,但所有购买股票的员工都不买国债。根据以上前提,以下哪项一定为真?
是否应当废除死刑,在一些国家一直存在争议,下面是相关的一段对话:史密斯:一个健全的社会应当允许甚至提倡对罪大恶极者执行死刑。公开执行死刑通过其震慑作用显然可以减少恶性犯罪,这是社会自我保护的必要机制。苏珊:您忽视了讨论这个议题的一个前提
相传古时候某国的国民分别居住在两座城中,一座“真城”,一座“假城”。凡真城里的人个个说真话,假城里的人个个说假话。一位知晓这一情况的国外游客来到其中一座城,他只向遇到的该国国民提了一个是非问题,就明白了自己所到的是真城还是假城。下列哪个问句是最恰当的?
随机试题
慢性胃炎的临床表现一般不包括()
关于心房扑动的临床表现,不恰当的是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哪些方面的专家组成
A.复方短效避孕药B.宫内节育器C.男女绝育术D.探亲避孕药E.男用避孕套既往异位妊娠史的妇女避孕首选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是()。
在填制记账凭证输入会计科目时可以()。
某工程投保了足额建筑工程一切险,因水灾导致建筑物变配电设备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原有价值,保险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是()。
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自己股票的价格,在提供的中期报告里面伪造了大量吹嘘本公司业绩的材料,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请问,对该损失可能承担责任的人通常不包括()。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
Ifyou’reinahospitalandyourdoctorwantstomonitoryouwithoutbeingintheroom,there’sanappforthat.Thereareals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