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正确的是:

admin2013-12-10  24

问题 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正确的是:

选项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

答案A,B,C,D

解析 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对法律发生过重要的影响。首先,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其次,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教会行使司法权,法官均为教会权威人士。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最后,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可知A项正确,当选。
    法的特征之一是具有可诉性,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包括公民和法人)在法律规定的机构(尤其是法院和仲裁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加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主要表现为无形的舆论压力和良心谴责,且舆论的评价或谴责往往是多元的。故B项正确,当选。
    在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上来讲,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科技进步对立法的影响、对司法的影响、对法律思想的影响、对法律方法论的影响等,法律和科技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不仅仅是由于法律问题常常涉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科技的长足进步也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故C项当选。
    法与道德的区别之一是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尽管从进化理性主义上说,法在根本上也是长成的,是累积方式进化来的,非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但在形式上却不能不承认法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可知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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