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甲公司可以向哪些人民法院起诉?( )

admin2009-05-12  24

问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甲公司可以向哪些人民法院起诉?(   )

选项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根据“原告就被告”的普遍地域管辖原则,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故B,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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