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2 000m2,裙房以下建筑面积45 000m2,主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1400m2,东、西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各为1200m2。地下2层,地上主塔楼52层东、西塔楼各28层。裙房5层,裙房高度24m,主楼高度16

admin2010-03-12  37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2 000m2,裙房以下建筑面积45 000m2,主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1400m2,东、西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各为1200m2。地下2层,地上主塔楼52层东、西塔楼各28层。裙房5层,裙房高度24m,主楼高度160m,整个建筑裙房5层连成整体,5层以上各自独立。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该工程合同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从垫层浇筑混凝土时开始计算。合同质量要求省部级优质工程。
   施工单位制定了如下方案:基于工期相对紧张的原因,5层裙房以下每层同时施工,不采用流水施工;5层以上东、西塔楼作为主要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期安排为26个月。为了减少投入,5层裙房以下结构完工拆除外脚手架后,周边不设围护。
   【问题】
   1.本项目选择的工期计划方案是否合理?为什么?
   2.本项目的主要工程施工项目选择是否合理?为什么?
   3.本项目主体结构5层以下周边不设围护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不合理。施工计划工期安排26个月,未满足合同工期24个月的要求。 2.不合理。主要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工程项目中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工期长,对整个建没项目的完成起关键作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全场范围内工程量大、影响全局的特殊分项工程。总体技术方案选择时,应首先考虑主要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方案。本项目的东、西塔楼与主塔楼相比,无论工程量、施工难度、还是工期,都是主塔楼最高,面积最大,工期长,因此,主塔楼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完成起关键作用。 3.不合理。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的规定。该规范第3.1.1条规定: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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