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内容和意义。(中国人民银行)

admin2014-12-30  29

问题 试论我国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内容和意义。(中国人民银行)

选项

答案所谓货币自由兑换,是指在外汇市场上,能自由地用本国货币购买(兑换)某种外国货币,或用某种外国货币购买(兑换)本国货币。按产生货币兑换需要的国际间经济交易的性质分,货币自由兑换可以分为经常账户下的自由兑换和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自由兑换。所谓经常账户下的自由兑换,是指对经常账户外汇支付和转移的汇兑实行无限制的兑换。从1996年12月1日起,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款的义务,实现了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款对基金成员国在可兑换性方面应承担的义务作了具体的规定:①避免对经常性支付的限制,各会员国未经基金组织的同意,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支付和资金转移施加汇兑限制;②不得实行歧视性的货币措施或多种汇率措施。歧视性的货币措施主要是指双边支付安排,它有可能导致对非居民转移的限制以及多重货币做法;③兑付外国持有的本国货币,任何一个成员国均有义务购其他成员国所持有的本国货币结存,但要求兑换的国家能证明。总之,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一国对经常项目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不得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或者多重货币制度。 国际货币基金对经常性收支有这样的限定,它包括:①所有与对外贸易、其他经济性业务包括服务在内以及正常的短期银行信贷业务有关的对外支付;②应付的贷款利息和其他投资收入;③数额不大的贷款本金偿还或摊提直接投资折旧的支付;④数额不大的家庭生活费用汇款。 根据国际惯例,货币自由兑换分为四个层次:①贸易项目的自由兑换;②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③境内充分自由兑换;④境内外充分自由兑换。我国现阶段的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也不是充分自由的,对劳务收支方面还有很多的限制。例如,对出国旅游、留学、转移支付等方面的侨汇、捐赠等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随着1997年后,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的持续改善,人民币兑换的限制也不断放松。例如,1999年宣布,公民因私出国旅游购买外汇的次数不再受次数的限制,而以前只能买一次外汇。 与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有密切关系的是我国的结售汇制度。我国在1994年汇率并轨后执行的是强制结售汇制度,即出口所得的外汇必须全部卖给作为中央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出口企业在进口用汇时,只能再重新购买外汇。这种强制的结售汇制度,使得企业不得不承担外汇风险,同时企业必须支付两次手续费。如果改变强制结售汇制度,那么可以降低企业的外汇风险和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我国中央银行从1997年10月起,允许部分中资企业设立外汇账户,保留15%的经常项目外汇。2000年2月,我国又把保留的外汇限额增加到30%。强制结售汇制是一种过渡性措施,随着中国加入WTO,经常项目自由兑换会逐渐变得充分,最终意愿结售汇制度将代替强制结售汇制度。 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实现,对我国具有重大的经济和政治意义,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表明我国对外开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有利于塑造我国开放社会的形象,能够促进我国与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往来,并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扫除了障碍,创造了条件。 (2)它改进了汇率形成机制,有利于提高我国的资源配置效率。复汇制的消除和单一汇率的形成,使得价格信号更加真实,从而能够更有 (3)它有助于我国吸引外资。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大体上消除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其他企业在经常项目下货币兑换方面的差别待遇,提高了我国外资政策的透明度,减少了外商投资过程中的国家风险,使外资企业在我国进一步取得了国民待遇,改善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和经营环境,因此,能够吸引更多的外国资金流人我国。它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货币兑换的需要。如:私人用汇的要求不再借助于黑市交易来实现,企业的进口用汇也能够更充分地得到满足。 (4)它有助于推动我国改革的深入。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削弱了市场不公平竞争的程度,有助于企业在国际竞争压力下改善经营状况,从而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微观基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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