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2/2)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2/2)
admin
2021-01-31
24
问题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2/2)
选项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涉及隔时犯、原因自由行为、行为责任同时性原则、醉酒人责任问题。
A选项,考查14~16周岁的刑事责任范围,以及隔时犯。以14周岁生日当天24时为界限:之前实施了爆炸的作为行为,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之后,因先前行为而负有阻止结果发生的义务,不阻止可认为实施了不作为爆炸行为,已满14周岁,对爆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构成爆炸罪的不作为犯。选项A错误。
B选项,考查原发性精神病(题意“精神病突然发作”)、行为与责任同时性原则。第一段行为,客观上实施了“着手伤害”即伤害行为,行为当时有责任,主观心态系伤害故
意,客观主观相统一,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第二段行为,客观上实施了“抢走”即抢劫行为,行为当时没有责任,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构成抢劫罪。选项B错误。
C选项,考查原发性精神病(题意“精神病突然发作”)、行为与责任同时性原则。客观不法层面上,行为人丙实施投毒杀人实行行为(被害人近在咫尺,应以投毒为着手实行);在因果关系上,虽死亡结果发生在丙丧失责任能力之后,但死亡结果仍归因于之前的投毒杀人行为,系杀人致死行为。在主观责任层面上,行为人在实施投毒杀人实行行为当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就需对与该行为以及有因果关系的结果负责。并不要求在结果发生时行为人有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选项C正确。
D选项,考查原因自由行为(题意“醉酒”)。戊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主观责任上,自陷醉态(“大醉”)陷入无刑事责任能力状态,系原因自由行为。根据《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主观责任以清醒时认定。戊清醒时系完全责任能力人,有杀人故意,客观主观相统一,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W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村村民蔡某常年上访,村委会不胜其扰。一次村委会开会时,五位村委会成员甲、乙、丙、丁、戊一致同意杀死蔡某。第二天傍晚。甲、乙、丙、丁、戊五位村委会委员在村口将上访回来的蔡某杀死后埋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豹?()
甲为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投保人甲勾结鉴定人乙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捏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发生原因,从而获得了巨额保险金。对于甲与乙的行为应如何处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对下列行为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天,其开车故意将走路的路人乙撞死,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关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梁某设计了一个虚假的银行网上支付页面链接,以便窃取上网人员的密码和账号。在1个月内.工商银行客户田某、吴某等人在网上办理存取款业务时误认为梁某设计的网页为真实的银行网上支付网页。并在该页面办理存取款业务。梁某窃取上述人员的账号和密码后,以上述人员的名义进入
随机试题
用EDTA滴定法测定Ag+,采用的滴定方法是()。
正项级数的部分和数列有上界是该级数收敛的()。[2013年真题]
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代订立的一种用来指导农事的补充历法。二十四节气中,“立夏”之后的下一个节气是: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新闻作为一种媒体信息,本应有助于人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如信息论的提出者香农就曾把信息定义为“不确定性的消除”,然而信息也会增加人们对真相认识的不确定性。尤其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摆脱这种困境?除了优化信息环境外,更现实的
AttheMassachusettsInstituteofTechnology,researchersareworkingonaprojecttheycall"thelastbook.Thismaysound
为表中一些字段创建普通索引的目的是:
ThemostfamouspainterinVictoria’shistoryisEmilyCarr.Whenshewasachild,shediscoveredthatwalkinginthewoods【C1】_
AlmosteverydaythemediadiscoversanAfricanAmericancommunityfightingsomeformofenvironmentalthreatfromlandfills,g
Formorethan10yearstherehasbeenabiggerriseincarcrimethaninmostothertypesofcrime.Anaverageofmorethantw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