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薛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300万元。8月1日,薛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38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企业并不知道薛某违反了甲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

admin2012-08-07  54

问题 甲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薛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300万元。8月1日,薛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38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企业并不知道薛某违反了甲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甲企业在12月5目前向乙企业提供货物,乙企业收到货物后的20天内支付货款380万元。
   9月1日,甲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9月20日甲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乙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380万元的货款。9月25日,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提交货物,遭到甲企业的拒绝,甲企业要求乙企业提供担保。乙企业以自己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380万元,同时乙企业请求丙企业为保证人,丙企业担保的价值为450万元。
   9月30日,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乙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甲企业所有。10月2日,甲、乙企业办理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10月5日,甲企业与丙企业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丙企业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
   12月1日,甲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乙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乙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12月25日(支付货款的最后期限)无力支付货款。12月30日,甲企业向乙企业要求行使抵押权,发现该厂房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征用,乙企业由此获得补偿金200万元,在甲企业的要求下,乙企业将200万元的补偿金全额支付给甲企业。同时,甲企业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支付其担保的450万元,丙企业以未约定担保期限为由拒绝。甲企业于是请求人民法院判定丙企业履行保证责任。
丙企业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丙企业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人丙与债权人甲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甲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丙承担保证责任,丙有保证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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