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使特别防卫权的条件。

admin2014-06-10  27

问题 简述行使特别防卫权的条件。

选项

答案所谓特别防卫,又称特殊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实施特别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2)时间条件。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侵害,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并且必须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4)主观条件。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并且只能为了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免受不法侵害,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5)防卫行为没有限度限制,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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