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中的先用权与优先权

admin2022-12-28  30

问题 专利制度中的先用权与优先权

选项

答案专利制度中的先用权与优先权是不同的。 先用权是不侵权抗辩的一种类型,《专利法》第75条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几种情形,第二款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即先用权。专利法创设先用权规则,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对先用权人的公平。先用权人是在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对先用权人本就不公平。先用权适当考虑先用权人的利益,体现公平原则。二是避免浪费。通过适用先用权规则,先用权人已经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至于浪费。通过严格的条件限制,先用权规则既公平对待了先用权人,又避免了浪费,还不至于对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产生过大的冲击。 优先权是专利申请制度中的一个原则。包括国外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国外优先权,指申请人在任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正式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又在其他该公约成员国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将其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国内优先权,即在本国提出申请后,又就相同的主题再次向本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可以在优先权期内享有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制度的规定对保护本国国民的利益、为本国国民实现不同专利种类间的转化创造了条件。国外优先权是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外国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内优先权主要是便于优先权期间内技术方案的增加,为不同种类专利间的转换提供条件,保护国内自然人的。2020年修正的《专利法》,新增外观设计的国内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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