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止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admin2013-09-09  31

问题 试述止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选项

答案(1)起因条件: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该不法侵害,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且该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行为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 (2)时间条件:即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律所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它通常表现为已经逼近侵害对象、已经着手实行侵害、已经威胁到被害人的安全。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决定了不能进行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不法侵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法律上允许防卫人对其权益进行某种反击的根据,因此,即使对第三者权益的反击有可能制止不法侵害行为.也不能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第三者实施防卫。正当防卫不能通过给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子女在内)造成损害的方法来进行。 (4)主观条件: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既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即防卫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5)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指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但是,对于明显没有立即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国家和人民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不允许用重伤、杀害的手段防卫;明显能用较缓和的手段制止不法侵害时,不允许采用激烈手段,更不允许为保护微小利益而采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因为这些手段显然不是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所谓重大损害,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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