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对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理解正确的是:
下列对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理解正确的是:
admin
2009-04-14
19
问题
下列对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理解正确的是:
选项
A、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民事执行中不能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也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
C、当事人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并不是辩论的形式
D、对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完全一致,但却是相对应的
答案
1,2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A项正确。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B项正确。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注意当事人提交书面的答辩状也是辩论的形式。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本条第2款才是对等原则的真实含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D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诉讼制度的变化。
简述唐律关于诉讼管辖的规定。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
2009年8月6日,若森实业公司与实达贸易公司所属的实用性技术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实用性技术研究所向若森实业公司提供充气沙发技术,若森实业公司在签约后,即向研究所交付了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50万元,模具费4000元。在实施生产过程中,若森实业公司发现
某市食品厂与建华公司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食品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责令建华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定驳回食品厂的请求。食品厂以首席仲裁员王某是被申请人建华公司的仲裁代理人的大学同学
2009年7月,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09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龙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
亨通股份有限公司因天银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给付货款600万元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亨通公司与天银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从2009年6月起分三次履行义务,6月底还款300万元,8月底前还款200万元,10月底前还款100万元。法院裁
2009年7月15日,原告四惠贸易公司与被告隆兴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纯毛毛线15吨,每吨5000元,货到付款,如有违约应给付对方四万元违约金。合同还约定,为节省被告费用,由对被告供货的第三人(暖心毛纺织厂)直接将货于2009
某年1月,甲市北方文化艺术中心与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合作以歌颂残疾人自强不息为主题的60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曲目,进行必要的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歌曲
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哪些?试简述之。
随机试题
雄安建设要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请你结合公安工作,谈谈具体应该怎么做。
女,39岁,洗澡时发现左乳包块,无痛。3年前因肺结核住院治疗。体检:左乳房外上象限略高于右乳房外上象限,皮肤稍皱褶,局部可扪及直径为1.5cm大小肿块,质硬,表面不甚光滑,边界欠清,可活动,左腋下可扪及肿大淋巴结。胸透示陈旧性结核灶。应采用哪项治疗
患者,女性,25岁。因右下智齿低位埋伏阻生,要求拔除。注射麻药后,患者左眼睑闭合不全,可能是()
中医饮食上五味指的是()。
人民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的存款资料时,查询人不得()。
丰田生产方式的核心是()。
在PhotoshoP中,要选取图中的熊猫(不带背景色),下列选项中最合适的工具是()。
简述班级授课制的优点及缺点。
一首诗的内涵并不只存在于诗的自身,而且存在于读者的思想与诗的意蕴之间的互动。当然,任何两个来自不同文化或时代的读者,他们的思想会存在极大的差异。如果上述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最不可能为真?
Whatisthemajorwayforalawyertolearnla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