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因琐事争执,甲打伤乙。乙报警后,某派出所对甲处500元罚款。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2-02-25  44

问题 甲、乙因琐事争执,甲打伤乙。乙报警后,某派出所对甲处500元罚款。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B、如甲起诉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罚款改为200元,甲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6个月
C、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法院如认为处罚太重,不能直接变更,而应判决撤销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D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项正确。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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