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
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
admin
2011-10-07
42
问题
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
选项
A、“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以用来解决合同、侵权、家庭方面纠纷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在我国仅适用于解决合同领域的法律冲突
B、对于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国际上在合同、侵权、继承等领域广泛采用,中国仅在合同领域适用
C、合同缔结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立遗嘱地法均属于行为地法
D、当事人属人法主要用来解决人的身份问题、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婚姻家庭等
答案
A
解析
最常见的系属公式有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法院地法、船旗国法、最密切联系地法等。其中,属人法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亲属、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可见D项正确。行为地法是指以当事人的行为地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行为地法又可以派生出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婚姻举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显然,C项正确。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按其意愿自主协议选择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现已扩展至婚姻家庭、侵权和继承等领域。在中国,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仅适用于合同领域,所以B项正确。最密切联系地法是指与民商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可以适用于不同性质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合同、侵权、家庭方面纠纷等。在中国,除了合同领域运用了最密切联系地法以外,在其他民商事关系中也有所体现。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可见,A项的说法是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9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95年2月26日,由于一名交易员在衍生金融交易中投机失败,使得有233年历史的英国巴林银行宣布倒闭,在全球金融市场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就如何加强跨国银行业务的监管,巴塞尔委员会在强调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的基础上,于1992年提出了“巴塞尔建议”,并于19
下列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形的是: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国际仲裁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以下对其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某公司于2003年开始营业时选定了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在2005年,该公司负责人决定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某高校以营利为目的,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依法出租给某工厂。该校应当:
关于香港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的权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法制原则的是:
某个体工商户拖欠个人所得税税款2万元,经数次催缴仍未交纳。主管税务机关对其采取的下列措施哪些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慢性萎缩性胃炎与慢性浅表性胃炎的主要区别是()
国家卫生部对抗-A、抗-B血清定型试剂质量标准要求是A.抗-A效价≥256;抗-B效价≥256B.抗-A效价≥256;抗-B效价≥128C.抗-A效价≥128;抗-B效价≥128D.抗-A效价≥128;抗-B效价≥64E.抗-A效价≥64;抗-B
A.消渴方B.清燥救肺汤C.桑杏汤D.杏苏散E.沙参麦冬汤治疗肺热津伤之瘘证,应首选
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只表示前后相邻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既不占用时间,也不耗用资源的虚拟的工作称为()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优化方法有()种。
下列跟山东有关的民间文学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是()。
被疟原虫寄生的红血球在人体内的存在时间不会超过120天。因为疟原虫不可能从一个它所寄生衰亡的红血球进入一个新生的红血球,因此,如果一个疟疾患者在进入了一个绝对不会再被疟蚊叮咬的地方120天后仍然周期性高烧不退,那么,这种高烧不会是由疟原虫引起的。以下
1/3
Yourhairwants______.You’dbetterhaveitdonetomorrow.
TheStoneAge,theIronAge.Entireepochshavebeennamedformaterials.Sowhattocallthedecadesahead?Thechoicewillb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