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三年级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做完准备活动之后,组织学生练习跳绳,告诉学生应该注意的事项后,教师在一旁看护练习。学生徐某在跳绳时不慎被绳绊倒,腹部着地,造成脾脏外伤性破裂。 请分析:学校在这起事故中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admin2016-05-31  43

问题 某小学三年级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做完准备活动之后,组织学生练习跳绳,告诉学生应该注意的事项后,教师在一旁看护练习。学生徐某在跳绳时不慎被绳绊倒,腹部着地,造成脾脏外伤性破裂。
请分析:学校在这起事故中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在这起学校事故中,学校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这是一起由于意外事件而引发的事故。在学校事故中,意外事件是学校的免责条件之一,它是指非当事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偶然发生的事故。在这起事故发生的当时情况下,作为当事人的体育老师做到了合理的注意和看护义务,没有过错;且不可预见到学生跳绳时必然会倒地,身体受伤。所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1a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教育法学题库教育类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