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9-11-15  37

问题 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名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B、若行政复议的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将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C、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D、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综合性较强,涉及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据此,A项正确。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据此,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并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B项错误,当选。《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中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据此,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仅有规定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如被申请人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因此,C项、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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