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组成施工合:同的各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矛盾时,应按(  )顺序解释。

admin2009-07-25  27

问题 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组成施工合:同的各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矛盾时,应按(  )顺序解释。

选项 A、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
B、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履行中的变更协议
C、合同履行中的洽商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

答案C

解析 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有:(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通用条款规定,上述合同文件原则上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但当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上面各文件的序号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由于履行合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发生时间在后,且经过当事人签署,因此作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排序放在第一位。如果双方不同意这种次序安排,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本合同的文件组成和解释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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