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中制度

admin2015-08-04  77

问题 给事中制度

选项

答案给事中制度是明朝独立于都察院之外的另一套监察制度。明初统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373年)始按六部的建制分设六科。洪武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十三年置谏院,成为独立机构。后谏院虽罢,六科给事中仍独立存在,负责稽查各部。凡大臣章奏发下,分类抄出;如有违误,则予驳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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