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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试述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试述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admin
2017-05-25
54
问题
试述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选项
答案
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时,所应遵守的基本准则。由于刑事强制措施是同各种刑事犯罪作斗争必不可少的手段,同时,它又是一种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适用不当,势必对公民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因此,公安司法机关在适用强制措施时,必须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方针。具体说来,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刑事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适用,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公安司法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 (2)必要性原则。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并非对每一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必须采用,只有当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形存在时,才有适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必要。对于一个具体案件,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应当充分考虑以下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对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程度,是否有逃避、妨碍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或者发生意外情况的可能;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证据的掌握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年龄、性别、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状况等个人情况,如是否为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3)相当性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是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力度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各种强制措施是按照强制力度的大小依次排列的,各自有其适用的对象、条件和方法。在诉讼过程中,能够采取强制程度低的措施,就不要采取强制程度高的措施;反之,罪行严重,社会危险性大,需要采取强制程度高的措施.就不能采取强制程度低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对犯罪的打击力度,又防止滥用强制措施而造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 (4)变更性原则。在刑事诉讼中,某种强制措施在采用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诉讼的进展和案情的变化要对其及时进行变更或解除。比如原先适用的强制力较弱的措施已不足以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已不需要采取逮捕羁押这种严厉的强制措施,或者是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又不能结案,或者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又证据不足的,这些都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于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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