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为5.4m,双向跨度为19.8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架支撑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签字,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

admin2020-10-28  30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为5.4m,双向跨度为19.8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架支撑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签字,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过5m,需进行专家论证。
    事件二:按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成立以企业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时还聘请了外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共计7人组成专家组,对模架方式进行沦证。专家组提出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三:在演播大厅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向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9人,轻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29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和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的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并向相关部门上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问题:
事件三中,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应为什么类型事故?给出此类事故的判定标准。

选项

答案(1)本案例中所发生事故,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应为较人质量事故。 (2)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没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质量事故: ①由于质量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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