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一审法院未依原告请求裁定被告停工是否正确?为什么?

admin2008-12-16  31

问题 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一审法院未依原告请求裁定被告停工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正确,原告请求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因本案尚在审理中,合同是否解除尚无定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尚不明确。

解析 本题考点为先予执行的条件,《民诉》第98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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