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0/2/3)

admin2021-01-02  34

问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0/2/3)

选项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A选项,考查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1)因果关系是客观的,与行为人主观认识没有关系。在丙的死亡结果发生之后来叙述客观因果流程,丙死于“中弹”,是甲开枪打死的。如果甲不开枪,丙不会中弹死亡,有条件关系。并且是唯一条件,负全部责任,甲的开枪行为(A),当然与丙死亡结果(R)之间有因果关系。
(2)客观因果关系的判断与行为人主观无关。即使甲主观上没有预见到该具体结果,也不能否定客观因果关系的存在。
(3)在主观上,本例系打击错误、具体错误,按法定符合说,甲对丙死具在杀人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按具体符合说,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类似事例参见2014/2/6—C。
B选项,(1)甲的“追赶”行为(A1)、乙撞上汽车行为(A2),均是死亡结果(R)的条件。
(2)但因本选项“追赶”行为系一般追赶,本身没有致死的可能性,一般人在此情形下也不会往死路上跑。甲的“追赶”行为(A1)、乙撞上汽车行为(A2)没有大概率关联,系独立关系。题干“乙慌忙”表明乙慌忙中的不小心负主要责任,介入因素中断因果关系链。故而应当甲的死亡结果(R),应归责于其本人行为(A2),而不应归责于甲的追赶行为(A1)。故B选项错误。
(3)注意:本案判断因果关系,与乙是否是“小偷”没有关系。如果乙是小偷,甲持砍刀追杀导致乙被迫横穿马路被撞死,则应认定甲的行为与死亡有因果关系;然后再判断防卫是否过当。(4)另外,本选项案情与2013/2/52—B不同。
C选项,考查同时犯因果。(1)在丙死亡结果发生后叙明客观既存因果流程,丙死于甲、乙两枪同时(200%)击中心脏,二人开枪行为对于丙死亡均有作用。(2)甲、乙二人均击中且都致命,对死亡结果的作用都是100%,均超过50%,认定都有因果关系。故选项C错误。
D选项.考查因果关系的客观性。(1)在乙死亡结果发生后叙明客观既存因果流程,乙是因枪杀死亡(R)而不是被毒死。如果甲不投毒(A),乙仍会被枪杀(R),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乙被枪杀致死之间,没有条件关系,更无因果关系。如果丙不开枪(B),乙就不会被枪杀(R),故丙的开枪行为与乙被枪杀致死之间,有条件关系。
(2)由于丙的开枪行为,是乙被枪杀致死的唯一条件,对此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具有因果关系。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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