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该刑法规则的构成要素,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该刑法规则的构成要素,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8-01-22
29
问题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该刑法规则的构成要素,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假定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即主体的资格
B、行为模式是“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属于“应该为”的模式
C、法律后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属于否定性的评价
D、该法律规则省略了假定要素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规则的构成。该条款显然是有假定要素的,即主体资格条件,必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行为模式是丢枪不报告且造成严重后果,但是这一模式应属于不得为的模式,B选项错误;法律后果是处以上述刑罚,当然是否定性评价,C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j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包括()。
下列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人民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在法律推理中,不针对思维的实质内容,只强调思维形式正确的推理有()。
工农民主政权时,以“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为原则而制定的土地法规是()。
立法机关对于司法机关的监督应当是()。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者,仍以监守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即共犯谋反、谋大逆、谋叛、强
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在元朝,官员致仕的年龄是()
在法律推理中,不针对思维的实质内容,只强调思维形式正确的推理有()。
随机试题
胸导联包括:()
从下列茶品中选出合适的茶品搭配黑瓷茶具
肾病综合征的主要并发症是
细胞水肿的发生机制主要与哪一种细胞器的功能障碍有关
A.狭叶番泻叶B.尖叶番泻叶C.耳叶番泻叶D.罗布麻叶E.大青叶叶长卵形或卵状披针形,叶端急尖,叶基稍不对称。无毛或近无毛的药材为
根据项目六操作二中提供的销售合同审核进口国开来的信用证。以下是受益人根据合同规定审核来证的实务操作,先看上面给出的合同,然后根据合同内容审核信用证中与合同不相符的地方并提出修改意见。进口国开来的信用证如下。FROM:BANKOFBRAZILRI
股权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Ⅰ.基金投资者Ⅱ.基金管理人Ⅲ.基金服务机构Ⅳ.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2012年政府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然而,由于相关设施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国内一些地区的自来水水质短期内还不能达到标准。同时,近年随着国内经济迅速发展。国民追求健康和高品质生活的愿望不断提高。通过对上述情况的分析,华道公司于2013年从国外引进自来
【2012年广东省第9题】甲乙二人在环湖小路上匀速步行,且绕行方向不变。19时,甲从A点、乙从B点同时出发相向而行。19时25分,两人相遇;19时45分,甲到达B点;20时5分,两人再次相遇。乙环湖一周需要()分钟。
Moreandmorecollegestudentscomplainthatgraduationmeansthecomingofunemployment.Whatadvicewillyougivetotheund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