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的内容特点和局限性。

admin2014-06-05  27

问题 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的内容特点和局限性。

选项

答案(1)内容特点: 1)体例变化。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条目,将法典按照性质分隶30门。 2)民刑分离。对继承、婚姻、田宅、钱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判刑。 3)新刑罚。删除枭首、戮尸、刺字、凌迟等酷刑,设置新刑罚体系,将主体刑罚确定为死刑、遣刑、徒刑、流刑、罚金五种。 4)新罪名。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私铸银元罪、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以及破坏交通、电讯犯罪等。 (2)局限性: 1)体例。没有改变律例合编体例。 2)重罪保留。“十恶”重罪没有变化。 3)仅局限于局部和形式上对《大清律例》的更改,因而不具有近代意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jJ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