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30万元,借期为3年。丙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丁向甲表示愿意以75万元购买甲的房屋。在抵押期间,乙放弃对甲的抵押权,但遭到丙的

admin2023-02-22  0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万元,借期为3年。丙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丁向甲表示愿意以75万元购买甲的房屋。在抵押期间,乙放弃对甲的抵押权,但遭到丙的反对。请分析:
甲是否有权将房屋转让给丁?此时乙能否享有对房屋的抵押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甲有权将房屋转让给丁,乙仍对房屋享有抵押权。因为根据民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第406条第1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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