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1-15
28
问题
下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创作了一本畅销小说,对于该小说的著作权保护时效为甲在世之年与去世之后100年内
B、乙系一民间发明家,其申请的发明专利,请求保护的时效期为30年
C、丙公司对其生产的某产品上商标自注册后对该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
D、以上说法均不对
答案
C
解析
此题分别考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由此可知,A项的表述错误。
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可知,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因此B项错误。根据《商标法》第39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由此可知,C项表述正确。综上D项错误。因此正确答案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g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拓海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拓海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关于提示付款正确的说法有:
“微微新娘”照相馆为小丽精心摄制了20张艺术照片,由于照片效果甚佳。照相馆提出少收小丽3000元,将其中一张照片作为样片在大厅陈列.小丽欣然同意。在出版社工作的小美经小丽同意。选取了12张照片交给出版社印制成挂历销售,出版社向小丽支付了1万元。制药厂向出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将货物托运给乙公司。同时,甲又与丙、丁两家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由丙、丁将货物运交乙公司,若甲与乙的购销合同发生变化,甲拟向承运人丙与丁提出变更运输合同,甲有权提出下列哪些变更合同的要求?
大楚公司欠大汉公司1000万元,后法院判决大楚公司还款。经大汉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大楚公司的财产。如果大楚公司亏空严重,无法还款,现仅有办公楼一座,价值1000万元,乌骓牌汽车一辆,价值200万元(两公司曾约定不对乌骓牌汽车进行拍卖),下列人民法院做法中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73题)
对于下列哪些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得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秋雨公司经人民法院同意进入重整程序,在重整期间,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井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规定,下列哪
依据有关法律,以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表述,错误的有:
随机试题
阴阳的相互转化是
滤线栅的特性不包括
统一拆迁方式特别适用于()。
日记账账页一般采用( )。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劳务派遣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___________。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UnlikethecarefullyweighedandplannedcompositionsofDante,Goethe’swritingshavealwaysthesenseofimmediacyandenthus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