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 )。

admin2019-11-15  17

问题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      )。

选项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撤诉
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 准确审题是正确答题的前提。题干“特有”指的是专有,就是别人所没有的意思。《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5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第85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知,原告和被告均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以及提起上诉等。第6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可见,只有原告才可以申请撤诉,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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