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2003/2/42)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2003/2/42)
admin
2021-01-31
49
问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2003/2/42)
选项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凶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考查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人的犯罪形态,停顿原因应该按各行为人主观分别认定。
(1)正犯甲在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系预备阶段的中止。
(2)帮助犯李某,停顿原因是同伙不配合,系意志以外的原因停顿;其停顿阶段,按共犯从属说,正犯未实行,帮助犯也应认定未实行。系预备阶段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停顿,故为犯罪预备。
B选项,考查犯罪中止的有效性和“犯罪结果”的认定,指本罪的既遂结果。
(1)故意杀人罪的既遂结果是被害人死亡;本案中被害人虽重伤,但未死亡,行为人有效阻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系自动防止“犯罪结果”(本罪既遂结果),根据刑法第24条第1款,成立犯罪中止。
(2)造成了重伤,系其他犯罪(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结果,根据刑法第24条第2款,属于有损害的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C选项,考查中止的时间性。
(1)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亦即,中止行为或救助行为与之前的犯罪行为不能有明显的时空间隔、应当接续发生。
(2)本案中行为人脱离现场“2小时后”才救助,与之前的杀人行为有明显的时空间隔。不符合“犯罪过程中”的条件,不属中止。
(3)之前的犯罪已经出现结局性的停顿。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之后的救助行为认定为悔罪表现。
D选项,考查中止与因果关系问题。
(1)犯罪中止具有主观主义色彩,其中的“能达目的而不欲”的“能”指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能达目的,不一定必须是客观上能迭目的;行为人认为能达目的,而客观上实际不能达到目的,行为人主动放弃,也应认定为犯罪中止。亦即,在行为人尽了真诚的、最大的救助努力的情况下,结果没有发生,尽管非因救助行为导致,也认为是中止。
(2)本案中行为自动放弃进行了救助,尽管结果未发生不是因救助导致,而是因毒量不够。但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可以杀死而自动放弃,亦是中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a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5
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27题)
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2014年卷二23题)
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23题
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67题)
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24题)
金某是个吸毒人员,晚上经常和几个被害人一起打麻将.每次打到半夜三更的时候,金某就说毒品能提神解乏,极力鼓励被害人一起吸食毒品,最后导致金某的众多牌友都染上了毒瘾。对金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甲被某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聘用.负责查验出场单、验货放行。甲与无业人员乙串通.趁甲一人值班时,由乙开车从货场拉出价值10万元的货物,并销赃平分。对甲、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目前世界上唯一全面涉及旅游事务的全球性政府间旅游组织是()。
患儿,男,1岁,诊断为右侧睾丸鞘膜积液,下列哪项是最佳处理方案
某男,28岁,喘逆上气,息粗鼻煽,咳而不爽,痰吐稠黏,形寒身热,身痛无汗.口渴,苔薄白或黄、质红,脉浮数。治疗方剂宜首选()
甲公司某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余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不符,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的最有效的审计程序是()。
一般资料:求助者,梁某,女性,18岁,高三学生。案例介绍:梁某在学校里和同学的关系不好,很少说话,但是对同学的要求却很多,觉得同学哪里不符合自己的心意就反复地强调同学改正,.并且唠叨个不停。五个月以前同学开玩笑说那栋楼的层数你永远数不对,梁某不信
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
(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条
设数列{xn}由以下等式给定.其中a>0,试证明数列{xn}收敛,并求
ThePitmanShorthandSystemDistancelearningwascalled【D1】______coursesmorethan150yearsago.Pitmanbeganteaching
A、Allofitsemployeescanspeak3foreignlanguages.B、MostofthetouristsitreceivesspeakSpanish.C、Itwon’thirepeople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