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诰》的内容和特点。

admin2019-02-23  20

问题 明朝《大诰》的内容和特点。

选项

答案明《大诰》于1387年编成,共有二百三十六个条目,其内容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洪武年间刑事案件之要,特别是洪武十七年至十九年朱元璋对臣民法外用刑的大量案件,用以“警省顽奸”;二是结合陈述案件和列专条颁定了一些新的重刑法令条款,用以严密法网;三是在不少条目中兼杂有明太祖对臣民的大量“训导”,明确地表达了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和主张。《大诰》实际上是以案例、峻令、训导三个方面内容组成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种刑法。《大诰》的问世,标志着明王朝把重典政策推向了新的阶段。它用刑的严峻程度和明律相比确实可以说是有过之而元不及。 《大诰》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列举种种以酷刑惩治吏民的案例,公开肯定律外用刑的必要性、合理性。《大诰》总共罗列族诛、凌迟、枭首案例几千件,斩首、弃市以下罪案例万余种,其中酷刑种类有族诛、凌迟、枭首、斩、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挑筋去膝盖、断手、斩趾、刖是、枷令、常号枷令、枷项游历、重刑迁、充军、阉割为奴等几十种。②同一犯罪,《大诰》较明律大大加重,其中不少依明律只应处笞、杖的,《大诰》却加重为死刑。③设置了不少为明律所没有的罪名,著名的有“禁游食”“市民不许为吏卒”“严禁官吏下乡”“民拿害民官吏”“寰中士夫不为君用”等。④强调重典治吏。《大诰》的打击矛头总的说来是针对全体吏民,但侧重点是惩治贪官污吏,其条目80%以上是属于治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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