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2-10-28  25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C

解析 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只能用判决方式作出,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因此,若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则法院可以裁定延期审理,而不是应当,B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民事裁定的效力一般只涉及诉讼领域之内,就主体来说,其效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类型的裁定不能上诉,因此,D选项说法过于绝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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