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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无权代理人甲以A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1 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公司,该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付款日期为2017年7月1日。甲在该汇票上签章。 2017年4月5日,B公司在明知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仍将该汇票背
2017年4月1日,无权代理人甲以A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1 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公司,该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付款日期为2017年7月1日。甲在该汇票上签章。 2017年4月5日,B公司在明知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仍将该汇票背
admin
2017-06-14
26
问题
2017年4月1日,无权代理人甲以A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1 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公司,该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付款日期为2017年7月1日。甲在该汇票上签章。
2017年4月5日,B公司在明知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仍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C公司,以支付货款。
2017年4月10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D公司向C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2017年5月20日,D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负责人知悉C、D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的详情,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D公司的关联企业F公司与E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担保的范围。但F公司未在该汇票上记载有关保证事项,亦未签章。
2017年6月1日,E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以偿还所欠G公司的租金,G公司对C.D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并不知情。
2017年6月5日,G公司持该汇票向乙银行提示承兑,遭到乙银行的拒绝。G公司遂向甲、A公司、C公司、E公司和F公司行使追索权。C公司以D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予以拒绝。E公司向G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向C公司、D公司行使再追索权时,C公司仍以D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予以拒绝。D公司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向C公司行使再追索权时,C公司仍以D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予以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G公司能否对F公司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G公司不能对F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如果保证人未在票据上记载“保证” 字样并签章而是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在本题中,F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需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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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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