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应付甲公司到期货款500万元,A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了

admin2019-05-23  32

问题 自2017年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应付甲公司到期货款500万元,A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了抵押担保(该机器设备市场价值800万元)。2017年4月1日,A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了该笔债务。2017年7月12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2)2016年11月,A公司从乙公司处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7年5月4日,A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机床按照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知情的丙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2017年7月14日,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丙公司后,主张A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丙公司返还该机床。
(3)2017年4月1日,A公司和丁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丁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A公司,交货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付款日期为2017年9月1日;在A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丁公司所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A公司已经支付货款80万元。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
(4)A公司欠缴税款1000万元、税收滞纳金100万元。其中,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90万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1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当丁公司要求管理人及时支付剩余的20万元货款时,管理人能否以该债务尚未到期为由进行抗辩?如果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20万元的价款,丁公司能否主张取回该设备?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管理人不能以该债务尚未到期为由进行抗辩。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②丁公司不能主张取回该设备。根据规定,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A公司已经支付了80%的货款,丁公司不能主张取回该设备。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S6Q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