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赔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88题,不定项)

admin2017-11-28  23

问题 关于行政赔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88题,不定项)

选项 A、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分别立案
B、除特殊情形外,法院单独受理的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C、如复议决定加重损害,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D、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后至法院一审判决前提出

答案A,C

解析 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诉讼,尽管都是行政案件,但毕竟争议不同,故应作区分。《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据此,一并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的,分别立案;而审理,可合并审,也可分开审。故A选项“分别立案”的表述正确。《行政诉讼法》也适用于行政赔偿诉讼。根据该法第81条、第83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审限一般为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为45日。故选项B错误。特别注意:《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37条关于审限的规定因与《行政诉讼法》不一致而作废。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8条规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当然,在复议加重损害的情形下,也可以将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一同列为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选项C正确。
    该《规定》第2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在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而非“一审判决前”提出,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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