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2014-11-25  20

问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应由原核准法院审查处理
B、人民法院审理原审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C、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无须出庭
D、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

答案A,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374条规定,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故A项错误。第384条第3款规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故B项正确。第385条规定,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C项不准确。第38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应当裁定准许;申诉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但申诉人不是原审当事人的除外,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P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