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2008年多项选择第42题)
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2008年多项选择第42题)
admin
2011-09-29
33
问题
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2008年多项选择第42题)
选项
A、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B、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C、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D、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问题。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或其控制下的物件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就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在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为由而主张免责。《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三条所规定的污染环境责任、饲养动物致害责任以及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其构成要件,故属于无过错责任。此外,《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垅、修缮安置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显然说明施工人有过错。反之,如果施工人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也即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该条实际上采纳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综上可知,选项ABC是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PF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生活常识,说法正确的是()。
新闻媒体应该正确传递各方声音,起到公众与政府互动的_______作用;应该继承、扬弃、整合和创造文化形态,_______地影响和塑造社会大众的精神操守,提升民族文化的层次和品位。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关于我国珍稀动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名胜,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有科学家声称,弓形虫的感染会导致精神障碍,并提出以下论据支持自己的观点:论据之一,让大鼠感染弓形虫之后,大鼠行为发生明显变化,如变得过分焦躁等,给予抗精神药物和杀虫药治疗之后,大鼠行为恢复正常。论据之二,弓形虫感染率高的国家,国民自杀率也较高。以下哪项如果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据统计,2014年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达20.7万人,比2013年增加近4万人,增幅为22%,可谓场面“火爆”。2014年与2008年相比,我国社工考试报名人数增加了约:
随机试题
下列历史事件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Toourgreatsurprise,Mr.Bakerhasquicklyrecoveredfromhis________illness.
决定市场结构的因素包括()。
用激光焊焊接较厚的板材时,采用适当的()离焦量,可以获得最大的熔深。
既治风寒表实无汗,又治风寒表虚有汗的药物是()
会议议程是为完成议题而作出的()。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诗经》】
公民未能依法履行义务,根据情节轻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下列关于查询和视图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