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3-12-13
32
问题
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
B、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
C、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D、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答案
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因此A、C正确。第272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所以B、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O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教育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申办花蕾幼儿园的批复》,并要求法院判令该局在20日内向花蕾幼儿园颁发独立的《办学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确认区教育局批复违法的判决,但未就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午试卷一第81题)
甲国公司(卖方)与乙国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价格条件,采用海上运输方式。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40题)
某甲目睹某乙遭受抢劫,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下关于某甲诉讼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甲某、乙某二人鱼塘中的鱼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在鱼塘边抓到小偷狠狠揍一顿。果真遇到同村人丙某前来偷鱼,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拿出携带的匕首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打做一团。甲某顿时怒从心起,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大匕首,照丙某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
赵某在某商场偷到张某的钱包,即用钱包中的信用卡到ATM自动提款机,将款项提出,因提款数额受限,当天仅取出其中的5000元;第2天甲又准备再次提款时被抓获。下列关于该案处理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某蓄水池有一进水口A和一出水口B,池中无水时,打开A口关闭B口,加满整个蓄水池需2小时;池中满水时,打开B口关闭A口,放干池中水需1小时30分钟。现池中有占总容量1/3的水,问:同时打开A、B两口,需多长时间才能把蓄水池放干?()
有一个关系:材料供应(材料号,供应商编号,供应量,城市,地区,区码),该关系最高满足______。
A.主动脉瓣狭窄B.主动脉瓣关闭不全C.二尖瓣狭窄D.二尖瓣关闭不全风湿性心脏瓣膜病中,哪一项最易引起晕厥
患者,女,21岁。左手掌着地跌伤,肘上肿痛、功能受限。诊断为肱骨髁上骨折。复位固定后出现患侧剧痛、苍白、发凉、麻木、桡动脉搏动消失。进一步的治疗为
患者平素头痛眩晕,突发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舌强语謇,口苦,尿赤便干,舌红苔黄,脉弦数。治疗应首选()
运用动态资产配置的前提条件是( )。Ⅰ.资产管理人对风险的偏好Ⅱ.资产管理人对风险的规避Ⅲ.资产管理人能够准确地预测市场变化Ⅳ.资产管理人能够有效实施动态资产配置投资方案
收购者的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2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下列行为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的是:①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交站旁的诈骗团伙②林某将朋友送给他的手表又送给他的弟弟③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后第四个月起诉离婚④吴某应聘时因受到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而起诉至法院
一个以太网交换机,读取整个数据帧,对数据帧进行差错校验后再转发出去,这种交换方式称为__________。(2011年下半年试题)
Mr.While______BeijingonMondaymorn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