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哪些机构?( )

admin2021-03-22  27

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哪些机构?(    )

选项 A、专门委员会
B、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C、审计机关
D、区公所
E、行政公署

答案A,B,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A项正确。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B项正确。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C项正确。第六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D项正确。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行政公署,县级人大或者政府无权设立行政公署。E项错误。故本题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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