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甲出海打鱼三年未能回家,他的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其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法院判决宣告某甲失踪的同时指定其妻子为某甲的财产代管人。判决作出之后,某甲的妻子将某甲的财产搬到姘夫家中供他使用。某甲的弟弟有些不服,向法院申请变更代管人,其应当以( )为被告,
某甲出海打鱼三年未能回家,他的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其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法院判决宣告某甲失踪的同时指定其妻子为某甲的财产代管人。判决作出之后,某甲的妻子将某甲的财产搬到姘夫家中供他使用。某甲的弟弟有些不服,向法院申请变更代管人,其应当以( )为被告,
admin
2009-02-14
26
问题
某甲出海打鱼三年未能回家,他的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其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法院判决宣告某甲失踪的同时指定其妻子为某甲的财产代管人。判决作出之后,某甲的妻子将某甲的财产搬到姘夫家中供他使用。某甲的弟弟有些不服,向法院申请变更代管人,其应当以( )为被告,运用( )程序。
选项
A、某甲的妻子、特别
B、某甲的妻子及其姘夫、特别
C、某甲的妻子、普通
D、某甲的妻子及其姘夫、普通
答案
4
解析
《民诉意见》第195条规定:“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本题中某甲的弟弟为其他利害关系人,某甲的妻子为指定的财产代管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M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
当法医对王某进行身体检查时,王某表示拒绝,请问此时侦查机关可否对其采取强制检查?在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捕阶段,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案情:赵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3年4月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08年7月,赵某听说毒贩钱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某携带其购买的仿
案情:甲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为了提高工人的积极性,发行了公司内部职工股。2011年,公司决定让部分职工退股,并将其本金连同当年利息一并返还。在甲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①以甲公司名义投资1
案情:张浩然和林天河是东塔村村民,因都看好未来几年的水果市场,两人都想在东塔村所拥有的山岭上种植果树。于是向乡政府申请该山岭的使用权,两人都向乡政府递交了相关材料,乡政府在审查过程中,张浩然贿赂了相关人员,最后乡政府裁定张浩然可以使用该山岭。林天
青海省某县某农村的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因生活需要,1997年6月,王某与同村的张某、胡某等人一起去广州打工,去后一直未有音讯。1年后,张某、胡某等人相继回到村里,而王某却没有回来。李某向张、胡二人打听,二人告诉他王某到广州后就和他们分头找工作
青海省某县某农村的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因生活需要,1997年6月,王某与同村的张某、胡某等人一起去广州打工,去后一直未有音讯。1年后,张某、胡某等人相继回到村里,而王某却没有回来。李某向张、胡二人打听,二人告诉他王某到广州后就和他们分头找工作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判决中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
什么叫执行终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什么情况下需要终结执行?
随机试题
的水平渐近线是___________,垂直渐近线是___________.
肿瘤患者化疗或放疗期间最主要的观察项目是
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
房地产供给弹性主要指供给的价格弹性和供给的要素成本弹性。()
在项目实施阶段和投产竣工阶段,投资目标“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不包括()。
2016年12月末,某企业“应收账款”科目明细账借方余额为300万元,相应的“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0万元,本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6万元。2016年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该企业应补提坏账准备11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16年12月31日,该企业
《天王送子图》是吴道子以基督教为题材所作的书画。()
下列关于生物和环境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
[1994年单选]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范畴的定义是通过()
在Windows系统中,管理权限最高的组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