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一货车司机甲,同装卸工乙驾车进城送货,为赶时间超速行驶,在拐弯处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后因救助不及时,丙在被他人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甲见撞人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乙却极力让甲逃离现场,甲因惧怕罪责,在乙的指使下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丁见此

admin2017-06-16  24

问题 某单位一货车司机甲,同装卸工乙驾车进城送货,为赶时间超速行驶,在拐弯处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后因救助不及时,丙在被他人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甲见撞人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乙却极力让甲逃离现场,甲因惧怕罪责,在乙的指使下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丁见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意其立即停车,但甲为摆脱丁慌不择路,驶进一个路人很多的早市胡同。因只顾逃跑,甲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又将路边一位骑车带小孩的妇女撞出10米,造成小孩重伤,妇女为保护小孩当场死亡。同时甲还将赶集步行的两位老人撞成重伤。另一老人戊手脚麻利、反应迅速,急忙闪到一边,结果将水果摊撞翻,并造成水果摊主骨折。路人纷纷指责甲,甲仍未减速停车,不料丁绕路赶到该胡同出口处,意图拦截甲。甲气急败坏,索性猛踩油门直冲向丁,妄图从出租车上碾轧过去,致丁当场死亡。
甲驾车闯出胡同,撞死出租车司机丁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     )

选项 A、构成故意伤害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
C、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解析 由“甲气急败坏,索性猛踩油门直冲向丁”可知,甲的行为针对的是具体、明确的个人,而不是公共安全,因此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甲的行为显然出于故意,因此不属于交通肇事罪。甲应当知道驾驶货车冲向出租车的行为会发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将造成丁的死亡而不是伤害.可见甲对丁的死亡存在故意的心态,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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