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其生产、销售的辣酱类食品上申请注册了“红天椒”商标,2000年11月7日,“红天椒”商标有效期届满,甲没有续展注册,但是甲在这以后生产销售的辣酱类食品上仍然继续使用“红天椒”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 问:(1)甲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

admin2011-01-30  26

问题 甲在其生产、销售的辣酱类食品上申请注册了“红天椒”商标,2000年11月7日,“红天椒”商标有效期届满,甲没有续展注册,但是甲在这以后生产销售的辣酱类食品上仍然继续使用“红天椒”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
问:(1)甲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1)甲的行为不合法。因为“红天椒”商标有效期届满,且甲没有申请续展注册,因而“红天椒”已不再是注册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如果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在其商标标识上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加注注册商标标记,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2)对甲的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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